小区无健身器材如何处理-小区无健身器材,找谁
本文目录一览:
- 1、我们小区的健身器全被小区拆了找那个部门投诉?
- 2、我们小区,屋里透寒,没有健身器材、没有坐椅,什么都没有,业主拒交_百度...
- 3、小区健身器材归哪里的体育管理部门管?
- 4、社区如何申请安装健身器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5、小区没有健身设施,业主能不能提出要求呢?
我们小区的健身器全被小区拆了找那个部门投诉?
1、可以去,如果你们那是镇。可以去找上镇去说这个事情也可以去找物业的。都可以投诉他们。
2、联系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层,向他们说明您想要拆除健身器材的原因和。 请求他们的协助或建议,并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 根据物业公司或管理层的指示,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拆除申请。
3、小区健身器材的归属和管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这类器材可能会由当地的居委会、社区、物业公司或体育管理部门负责。
4、健身器材如果属于开发商购置并安装的,按照公共设备设施计算。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护公共设备设施职责的,可以去房管部门举报。
5、小区健身器材坏了找什么部门反应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基本都是小区的开发商购买的,如果出现问题或者后期保养等问题是由物业来负责的,所以小区健身器材坏了要找小区物业反应。
6、法律分析:对于小区扰民问题要进行投诉的话,一般的可以找小区物业和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处理,但是遇到特别的请况的应该找专门机关进行一个安排和处理,比如说,小区业主房屋住改商扰民的由环保部门、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处理。
我们小区,屋里透寒,没有健身器材、没有坐椅,什么都没有,业主拒交_百度...
1、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但是业主也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对物业服务有任何不满意,可以寻求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的帮助。也可以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或者可以依法***。但是物业费一定要交。
2、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新小区,在业主入住前安装健身器材,自然不需要业主同意了。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征集意见的方式很多,比如公示改造,公示期间,反对改造的业主少于总户数50%,就视为业主默认同意。
3、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当出现以下8种情况时,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
4、,老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你可以拒绝交给新物业公司。因为之前的物业服务是老物业公司提供的,新物业公司都没有服务没有权利收钱。如果新物业公司一定让你交前几年的钱,你可以到物价局和房地局投诉。
小区健身器材归哪里的体育管理部门管?
1、归所在社区或者物业管理处管理。全民健身体育器材归所在社区或者物业管理处管理,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管理维护工作的监督指导。
2、由天台县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管理。根据椒江相关规定,规定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健身设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所以椒江公共健身设施由天台县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管理。
3、一般都是物业上管理的,小区健身一般都是购的。
社区如何申请安装健身器材?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社区用于体育健身器材安装的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且场地适合集中安装健身器材,用于安装篮球架面积不小于15m×14m,用于安装羽毛球架面积不小于15m×7m,用于安装乒乓球台面积不小于5m×7m;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30%以上。
2、、夜间需使用器材的场所,在器材边缘 2 m 的范围内,光照度应不小于 15 lx ;4 、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健身应符合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定。
3、不难。由居民或小区物业将申请安装健身器材的申请报告提交给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再由相关部门审核决定,还需要提交一份安装健身器材的草图和两张需要安装健身器材的场地的多角度图片。
4、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新小区,在业主入住前安装健身器材,自然不需要业主同意了。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征集意见的方式很多,比如公示改造,公示期间,反对改造的业主少于总户数50%,就视为业主默认同意。
小区没有健身设施,业主能不能提出要求呢?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新小区,在业主入住前安装健身器材,自然不需要业主同意了。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征集意见的方式很多,比如公示改造,公示期间,反对改造的业主少于总户数50%,就视为业主默认同意。
可以与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公司联系,提出增加健身设施的建议,鼓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增加公共设施,以方便业主的健身需求。
不可以领取,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专门提高给社区居民锻炼身体用的,不能归为己有,所以不能申领回自己家用,。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要求退房的。退房实际上就是解除认购合同,但消防及健身设施不齐全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
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www.qatycy.com/post/21933.html发布于 -60秒前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